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回覆:

贈與稅申報價值計算方式,土地以當期公告現值,房屋以評定價格為準,土地與建物合計為贈與總額。

每人每年度贈與免稅額為二百二十萬元,建議分次贈與,以達免稅標準。

105年後取得之房地,均須繳納房地合一稅。當時以贈與取得之房地,出售時以

取得之公告現值計算成本。(若兒子在短期6年內出售會有鉅額稅款,須留意)

另建議方式:其小孩已年滿20歲且有正當工作,可以2親等買賣方式辦理所有權移轉,可免除贈與稅及日後出售需負擔鉅額房地合一稅。

張先生從網路上得知本事務所的資訊來電詢問,想跟嫂嫂買回10年前在借名登記中壢龍昌路透天的房子,因屬二親等,請問要做買賣還是贈與?繳納的稅金要如何節稅?對於日後買賣移轉有什麼差異?如辦贈與,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本事務所回覆: 1、二親等之間的如以買賣方式移轉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時可向地方稅務局報增值稅已自用稅率課徵,以張先生案例來看因土地長期持有,增值以自用或一般差異可達50萬,我們建議房地合一稅實施後,如果有自備款可供運用,於日後出售時也可節省房地合一稅 2、對於日後買賣只有房地合一稅之差異性 3、如以贈與不動產方式仍須繳納土地稅

宋小姐於2年前委託本事務所辦理贈與不動產2/3持分中壢區福州一街電梯大樓給兒子,日前來電詢問想贈與剩下1/3持分給兒子,與先前贈與有何不同?對於日後房屋買賣移轉是否有房地合一稅的影響?

本事務所回覆:

剩下1/3持分房屋現值未達220萬屬免稅額,日後如移轉,先前贈與之2/3適用舊制,針對現在移轉之1/3持分才課房地合一稅。

曾先生欲贈與苗栗三灣鄉一塊農地及房屋給兒子,請問是否繳納贈與稅?增值稅、契稅及辦理時間?

本事務所回覆:

1、如農地符合農用可免徵土地增值稅及不計入一般贈與總額,房子部分因政府核定房屋評   定現值及公告現值不高,故以贈與申報方式即可,也未超過贈與免稅額標準。
2、辦理時間約三個星期可完成。
3、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繼承人,可以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但是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應追繳應納稅賦,但是因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不用追繳贈與稅。

答:

二親等內的財產移轉即被認定為贈與,不動產的部份是土地以贈與當年的公告現值為準。建物是以房屋課徵現值為準(房屋稅單上有記載)。 
兩者相加就是贈與總額,如不超過220萬就免贈與稅,但仍需繳交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答:
買賣(贈與)移轉應備文件
買方(受贈人):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加封面影本)
2.便章

賣方(贈與人):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加封面影本)
2.印鑑證明(一年之內)
3.印鑑章
4.屋、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5.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6.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費用: 贈與房屋、土地的代書費用、代書規費及增值稅、契稅與買賣過戶移轉方式相差無幾 ,重點在於如何節省贈與稅,以及金流的控制,若金額過大建議逐年贈與。

答:
二親等內的財產移轉即被認定為贈與,不動產的部份是土地以贈與當年的公告現值為準。建物是以房屋課徵現值為準(房屋稅單上有記載)。 
兩者相加就是贈與總額,如不超過220萬就免贈與稅,但仍需繳交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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